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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观察]农民“被上楼” 清查更要查清(2011217)

日期:2023-11-22 来源:hth网页版在线登录

  主持人:再看另外一位,他说“我们镇东边的镇那几个村就实行了撤村合并成社区的改造,那里的农民就是被上楼的,整理出来的土地还能当做耕地吗?那些土地会被出售,或者是变成其他用途来建设用地吗?这个农民住楼房怎么来种地呢,木已成舟,生米都煮成熟饭了,清查彻底能怎么样?”

  主持人:所以大家也流露出了一些担忧,那么我们现在就要通过一个小片来梳理一下,农民是怎么住上楼去的,都是有哪些特点和现象,一起来看。

  解说:增减挂钩和农村土地整治是指将农村复垦用地与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挂钩,也就是说,如果农村整理复垦建设用地增加了耕地,城镇则可对应增加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

  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速度进行发展,用地需求压力不断加大的背景下,土地开发整理与增减挂钩试点成为解决中小城镇发展用地难题的有效途径,农村土地整治,每年新增耕地400万亩左右,农田产出率普遍提高10%到20%,盘活农村闲置用地,还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农村建设用地可节约50%左右。

  最近十年,我国城镇化率增长10.4%,城镇建设用地增加4200万亩,但是在实际操作的流程中,一些地方也出现擅自扩大增减挂钩试点,以及农民“被上楼”等现象。

  去年10月,《新京报》披露,安徽一个贫困县向有关部门申请,拟将本县的建设用地指标卖给另一个经济发展很快,但缺少建设用地的城市,尽管最终未获批准,但是这一条消息一度引发社会关注。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研究所所长张晓山日前指出,所谓的拆村和农民“被上楼”,根源都在土地利益的博弈。

  韩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实际上我们还需要更多地听听农民的意见,首先农民是不是自愿的,那么很多地方,有不少的地方,我相信农民不完全是自觉自愿的;第二个,这样的一个问题的背后一个是节省出来的地是谁的,很多地方是不明确的,农民的土地整理出来,节省出来的土地肯定是农民的,省出来的土地指标,如果去搞市政建设,去搞房地产,去搞开发区,那么这个土地卖的钱是谁的,有些地方也不明确,以为是政府的,这个钱应该是农民的。

  解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守英表示,部分农村土地被城镇化使用后,其中的收益也必须返还给被城镇化的农民,一些腾出的土地指标不仅要关注大城市发展需要,更要关注农村就近的中小城镇发展用地需求,通过推进中小城镇发展,为农民创造更多的城镇就业岗位。

  主持人:看着那一栋栋的小洋楼,确实修得很漂亮,但是中国是一个农耕社会,有几千年的历史,比如说我们每个人,可能大多数人往上数三代,我们的祖先都是在地里种地的,但是我们现在要梳理一下农民上楼的一个原因,那是什么原因让这些农民都上了楼,住进了这样漂亮的小洋楼里头?

  刘戈:主要还是地方政府的利益,一方面土地指标非常的紧缺,那么增减挂钩这项政策让他们变成了一个获得土地这样一个金钥匙,因为特别的紧缺,很多地方的指标就是和自己的需求都差一倍,那么这样的一个现状,另外一个呢,就是在土地的这样的一个挂钩整治的过程中,地方政府、房屋开发商,在每一级的开发过的程当中会获得巨大的收益,仅仅用一小部分钱用来补偿农民。

  刘戈:对,所以这样一个过程,你看本来应该它的原则应该是农民自愿的原则,然后农民获得补偿的原则,而且土地增加的原则,但是如果要是我们按照一个最坏的这样的一个结果想的话,每一个原则都不能被实现。

  何帆:这样一个世界上有物质就有反物质,有能量就有反能量,我们现在看到有政策就有反政策,这个反政策和政策听起来也就名字有点像,但是其他的所有的都是完全不一样的。我们原来这个增减挂钩试点的这个政策呢,它的用意是很好的,它是为了把农民的宅基地能够置换出来,然后能够优化土地资源的配置,同时在这样的一个过程中呢,农民还能获得更多的好处。因为现在的这个情况也是不合理的,农民辛辛苦苦在城里面打工,然后呢又买不起城里的房子,在城里头这些农民可以说没有片瓦之地,那怎么办?挣了钱之后回家去盖房,盖100多平方米,200多平方米的这种很宽敞的房子,但是盖完了房子之后他又跑到城里去打工去了,就留下这个房子没人住的,我有个老师说别墅的定义是什么,就是房子面积很大,但没人住,按照这一个定义来说,农村盖的都是别墅,这时候如果我们也可以把农村的宅基地能够置换出来,在这个土地置换中产生的收益,其实能够帮农民很大忙的。可是现在的情况是什么呢,这个政策在执行的过程中,变成了地方政府他要来满足自己土地饥渴症的一个救命稻草,他一看到的就是土地,土地意味着就是钱,土地意味着就是他的政绩,所以就奋不顾身地扑上去,如果这样去做的话,会出很多问题。那么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工作小组的副组长陈锡文同志就曾经说,“在和平时期,这样大规模的村庄撤并,能够说是古今中外史无前例的,他说如果再这样搞下去恐怕要出大事”,我想一个长期从事农村工作的领导能够发出这样的警告,我们该重视这件事情。

  主持人:对,很多人都听到陈锡文先生的这一番话,那今天呢,我们谈到的是农民“被上楼”的问题,那其实这样的一个问题呢,它不是一个简单的农民住在哪里的问题,通过这一个“被”字折射出后面的违规用地,还有农民权益的保护之外,还有哪些深层次的原因?那么如今国土资源部要查,怎么查?查的难点在哪里?稍候继续我们今天的评论和梳理。

  解说:媒体强烈关注,农民“被上楼”,国土部清查行动执行难点在哪里?已上楼的农民又该怎么去办?《今日观察》正在评论。

  主持人:好,欢迎各位持续关注。最近一段时间呢,各大媒体对于农民“被上楼”也是相当的关注,现在我们通过一个小片来集中的了解一下。

  解说:围绕拆村并居,及出现的农民“被上楼”的情况,媒体和学者也在聚焦。

  中国城郊经济研究会副会长顾益康说,大规模推进农民集中居住要因地制宜,尊重农民意愿,要有利于农村生产生活,对于不种地的农民可以建楼房集中居住,但纯农区则不一定适合,否则就会出现挑着粪担上电梯的尴尬现象。

  《中国国土资源报》评论,《物权法》明确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为物权,农民的宅基地应该受到严格的法律保护,而地方政府对规划圈外的集体建设用地没有一点强制权利,却偏偏能屡成其事,说明在面对权利侵扰时,农民缺乏相关的法律救济渠道,应在制度上和现实中设置好法律救济渠道,树立起权利保护屏障。

  新华社文章,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是我国城乡统筹和土地管理改革的重要探索,一个核心目标是遏制我国城市,农村建设用地两头增趋势,我国农村建设土地粗放无序,但我国城市用地单位GDP产出也属于世界水平较低的国家行列,所以说农村土地挖潜势在必行,但绝不是为维持城市用地,摊大饼式膨胀。

  去年的11月10号,国务院常务会议就强调,开展农村土地整治要以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放在首位,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涉及村庄撤并等方面的土地整治,必须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自主决定,不得强拆强建,严禁违法调整,收回和强迫流转农民承包地,坚决防止违背农民意愿搞大拆大建,盲目建高楼等现象。

  主持人:目前正是为了杜绝像刚才说到的挑着粪担上电梯这样一个尴尬的现象,所以国土资源部也要查,那么说到这个“查”字,怎么查?好不好查?这个查的难点在哪里?

  刘戈:其实挺难查的,你想一方面让他们自查,都是自己做的事自己查出来,也很难,而且从上边往下查,既然他有这样强的一个利益的驱动五。那么你也很难查出来,我觉得可能除了查以外,我们觉得更重要的一件事情是在整个的过程中,应该对于农民和农村集体呢,他们的权利有这样的一种明确,我们正真看到就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管理办法,2008年138号国土资源部的文件,里面我找了半天,都是有很多具体的细则,对于农民利益的规定,只有一条,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要实行告知、听证和确认,对集体和农民妥善给予补偿和安置,妥善给予补偿和安置,优先支持农村集体发展和农民改善生活条件。非常模糊的这样的一个,这样的一个规定,那么这样的一个规定对农民在谈判当中,到底应该所处一个什么样的位置,他的利益,他的权利,到底是属于农民个人的,还是农村集体的,他在里面有怎么样的一个保护,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