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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回首:我在景德镇市瓷用化工厂工作的8年

日期:2023-12-22 来源:常见问题

  前几天,小外甥在群里发了个视频,内容是我30多年前工作了8年的景德镇市瓷用化工厂的宿舍区最近拆迁的最后影像,要感谢这一个视频的拍摄者拍摄并在网上拍摄公开了这个视频。

  人老了爱念旧,看着视频里即将被拆除的那些熟悉的20多幢建筑物 ,我想起了30多年前的那些往事。1981~1989,我在这里工作了8年,先后在保卫科、厂办、企管科工作,是从这里调入景德镇市司法局后去了景德镇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当了执业律师。

  1975年8月,我结束了近6年的兵团生涯,分配到了景德镇市景兴瓷厂工作。在生产一线个月的装坯工人之后,先是到厂人武部的民兵小分队执勤,一个多月后借调进了保卫科当了保卫干事,一干就是近6年。期间只是短暂的到厂团委去工作了几个月,两次参加了市公安局主办的《保卫干部培训班》培训。

  1981年的8月,作为江西省陶瓷工业公司一个系统的瓷用化工厂原保卫科长汪东江同志调去厂办大集体南山化工厂当书记,保卫科一段时间没有了科长。而当时企业的干部跟机关干部没有太大区别,都管的比较紧,提拔任用需要听上级的意见。加上瓷用化工厂作为当时的景德镇市的重点企业,保卫工作较受重视,省陶瓷公司党委组织部关注了该厂保卫科长缺任这个事。时任该厂的厂长吕复魁同志之前曾任景兴瓷厂的党委副书记,对我比较了解,他就向省陶瓷公司组织部推荐了我,公司组织部经考察后发了调令,拟调我去瓷用化工厂,任该厂的保卫科副科长。 厂组织科接到调令向时任厂长赵俊作了汇报,赵找我谈话表示挽留但还是同意了我离开,时任景兴瓷厂组织科科长李冬保同志(著名法学家李曙光教授之父)正好也要去公司办事就陪同我去公司报到。

  对于去瓷用化工厂工作,我感觉到的是一种缘分的召唤。我记得在此前的回忆兵团生涯的文章里就介绍过,我的父亲是1961年从景德镇市皮革厂调到瓷用化工厂发挥他当皮匠的一技之长至75年退休的,我弟弟顶了他的编制进厂在制版车间当了工人。我的小妹及妹夫也因父母的原因高中毕业下放厂办知青点当了知青,后回城在这个厂的厂办大集体就业。小妹夫的父母是这个厂的上海内迁老职工,属于创业者。无巧不成书,我的妻子家里也有不少亲戚在这个厂工作,所以对这个厂是有着一定了解的。

  景德镇市瓷用化工厂是在1956年从景德镇市瓷土厂分立出来与从上海迁来原上海鸿丰花纸厂、国华印刷厂,凹版公司等企业组建成景德镇市瓷用原料化学工厂,简称瓷用化工厂。由于上海内迁职工多,厂里流行的语言是上海普通话与鄱阳湖普通话相结合。上世纪九十年代,国企改制之后改名为“景德镇市三蕾瓷用化工有限公司〞。

  上世纪80年代正是瓷用化工厂进入了高光年代,人均效益位居景德镇市的工业公司的前列。据官方统计的数据,国家先后给该厂总投资600多万元,而企业从1980年起每年上缴的利税都超过700万元,所以1986年江西日报上曾有文章表扬说该厂“6年赚了7个厂”,企业经济效益好,职工的收入和福利待遇也当然好。

  本来公司报到之后转个介绍信就可以去瓷用化工厂上班,可是当我到公司组织部报到时才知道了情况有了变化。原来就是在我从景兴瓷厂办理调离手续那几天,时任瓷用化工厂党委书记的徐鸣贤同志出差回来了,他对公司的关于我的安排表示了不同看法。公司组织部对厂党委书记的意见是很重视的,而且由于该党委书记提议,瓷用化工厂党委会上就搁置了对我的任命,决定当时的厂人武部副部长徐康明同志任保卫科副科长,原来安排我的位置没了。

  公司组织部把情况告诉了我,并告知我另外一个厂就是紧邻瓷用化工厂的景德镇市瓷土厂当时保卫科长也空缺,征求我的意见是否考虑改去市瓷土厂工作。景德镇市瓷土厂是上个世纪50年代初市里组建的景德镇市陶瓷原料厂,主体业务是为陶瓷生产从石头到瓷土的加工与和供应,经济效益一般。

  我当时还有一个选择就是当时市公安局有位领导对我一度在公安局预审科帮助工作的印象还比较好,而征求我的意见愿否调进公安局工作。虽然说中国自古以来绝大多数时间干企业比坐机关就是苦,但在改革开放初期,企业工作的社会地位还可以,工资也比在机关当干部高。我在景兴瓷厂保卫科的时候,也曾有机会调去区公安局工作,当时我“以工代干”是拿陶瓷企业二级工工资,每月工资38.87元,年底企业还有年终奖和免费发的日用瓷器等等。而当时的包括公安干警在内的机关干部与我相同经历的一般月工资才36元,况且当时的人还比较单纯,也就是拿点固定工资。

  在政治待遇上,80年代初的江西省陶瓷公司的领导是地市级,下属中型国企当科长也等于是行政机关的科长,景德镇市的十四大瓷厂当时都是县处级,而且企业的岗位较多,提拔的概率也高。相比之下,当时行政机关尤其是公安机关积压干部很多,有的人干了一辈子还是个普通干部。虽说后来在上世纪九十年代的企业体制改革之后企业管理人员地位不断下降,江西省陶瓷公司领导成了副地级-县处级,企业头头就成了副处-科级,企业中层正职后来从享受副科待遇到体制改革而没有了公务员待遇,但这是后话。

  所以,在陶瓷公司组织部征求我意见的时候,我考虑了两个厂的不一样的情况,虽然瓷土厂离我们家近1公里,而且一去就上任副科长,但考虑到发展前途和福利待遇,我表态去瓷用化工厂,即使是从一般干部干起。于是,公司组织部通知时任瓷用化工厂组织科长的胡金哉同志来公司与我面谈。胡金哉科长是个忠厚人,见面后介绍了厂里的情况并给了我许多鼓励,我至今铭记在心。

  到瓷用化工厂报到后,胡金哉科长把我带到保卫科,交待给徐康明副科长。徐康明籍贯江苏无锡,是上海内迁的老职工,是个直爽人。他不仅对厂里情况很熟悉,而且抱有很深的感情,但他没有做过保卫工作也没有参加过相关的培训,好在他发挥了我对这一套业务熟悉的长处,加上另一位负责防火工作的同事彭伍发同志是老人,科里工作很快就走上正轨了。

  我进了瓷用化工厂后才知道厂里兵团战友还不少,如技术科的翁铭华、供应科的郑致龙夫妇、食堂的黄毛仔、一车间的金琼如等,但是当年大家各忙各的,联系不多,不像现在的人容易抱团。

  保卫科里徐、彭俩位都住在紧邻厂生产区的宿舍区,承担了科里夜间查岗值班的任务,照顾我一般不需要夜晚值班。由此,我从景兴瓷厂到瓷用化工厂最大的感受就是大部分时间能够随着厂车往返市区和厂里正常上下班,这种有节奏的日子过了好几个月。

  1982年初,全国的国企搞企业整顿,市政府要验收。工作有点急,厂里把我抽调到了企业整顿办公室,这是一个一举两得且歪打正着的动作。

  “一举两得” 之一是我们厂党委的徐书记是由教育系统调来的,这个保卫科副科长的位置是他为他在教育系统的一个老部下的丈夫预留的。由于企业当时还是党委集体领导,这个事他又不便事先摆在桌面上说,所以让我差一点让我“插了队”,此时到了需要我离开保卫科给人家让位子的时候了。而徐康明同志本来是用来临时过渡的,他希望我留下,但说了不算。

  “一举两得”之二是企业整顿是项新的工作,办公室人需要一定的工作上的能力,而我在这几个月内的工作,得到了当时分管保卫工作的领导-党委副书记秦绍县同志的认可。当企业要成立临时机构企业整顿办公室的时候,他极力推荐了我。

  说“歪打正着”是我从兵团到企业保卫科,工作都是比较单一的,而到企业整顿办公室工作就涉及到企业的内部管理的方方面面,从原材料到产品生产与销售,是一门科学。我回顾我70年的生涯,自我能够肯定的一点就是学习的愿望和能力还是比较强的。加上在企业整顿办公室工作的时候,有个师傅即来自供应科的方肇鸿同志给予指导。老方是上海内迁来的,由于家里的阶级成份有一点高的原因,在过去讲阶级斗争的背景下,他没有正真获得重用,一直是科员,但工作勤勤恳恳且经验比较丰富,从我到企业整顿办公室工作到后面的我任企业管理科科长,他都给予了我极大的帮助。

  那一年多时间主要是应对上级的企业整顿验收考核的工作,使我基本掌握了企业管理的全面知识与一定的经验。 另一个收获是我积极学习与工作也得到了企业其他的领导的认同,尤其是时任企业整顿办公室负责人后任副厂长、厂长艾海泉同志的肯定。

  在这期间,国家对当时的企业以工代干的问题进行了政策落实,除已经担任厂级领导职务和超过年龄者外均要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过关的给予正式的干部编制。厂里有几十个人参加了考试,除学习基础太差的外,大多数都过关了。

  多说一句话,正是有了这一段经历,我对目前法律界呼声很高的企业合规建设,认为与三十年前的企业整顿与企业管理升级考核没有本质的区别。

  企业整顿办公室在通过了验收之后就撤销了,这正是企业整顿验收的标准之一也就是把厂里的管理人员即二三线%,厂部无论是党委还是行政部门都进行了合并,保卫科虽然保留但之前已有了新的负责人,我回去也尴尬。于是厂领导把我安排到厂办任秘书工作,这算是重用。厂办作为合并后保留的7个科室之一,任务是“参与政务,管理事务”,责任还是蛮大的。

  当时吕复魁厂长已调到省公司工作,新任厂长熊汉忠同志原任省陶瓷研究所所长,1964年毕业于中央工艺美术学院,是一位陶瓷艺术大师,待人随和实诚。熊厂长上任后,虽然按照当时的政策是厂长负责制但由于习惯的缘故,党政关系仍然不融洽。我当厂办秘书有时候夹在中间比较难做,但是我还是尽力的工作,印象非常深刻的有两件事:分房与过年福利。

  第一件事是分房,国企过去在计划体制下,职工的工资部分没有包含住房成本而是采用福利分房的办法来解决。瓷用化工厂由于效益不错,所以有专门的基建部门负责建宿舍。宿舍建好后就由厂工会来组织分房小组,按照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分房方案也就是计分办法计算每个职工的积分,从高到低排队分房,我刚当厂办秘书就参加了分房小组的工作。为了保密,分房小组在秦副书记和工会余文辉主席的带领下到了竟成镇河西村的河西饭店工作了几天,完成了初步的分房草案并张榜公布征求意见。

  分房草案张榜公布之后,引起了一部分职工的不滿,于是厂党委在徐鸣贤书记主持下开会决定在草案的基础上做修改,最后确定分房名单。这后面的工作我就没有参加了,但我知道秦绍县副书记和余文辉主席作为负责人承担了比较大的压力。这件事算是我在工作经历到的第1次件。

  第二件事是过年的职工福利工作。分房风波后不久就1984年年底了要过年了。按照往年的习惯,国企在过年的时候要认真的给职工搞福利,但又受财经纪律的约束,这个工作不太容易做好又不能拖。此时,党委徐书记住院了,一住就好几个月。而熊汉中厂长也因为面部神经的问题,景德镇市医院找不出原因而去了上海治疗。留下主持党委工作的是秦绍县副书记和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张俊声副厂长,他俩比较民主就召集了包括生产经营科、劳工科、财务科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一起来开会商量怎么办。群策群力之下,我们商量拟通过各个渠道在不违反财经纪律的情况下,用足用好政策,当年给职工发“10个福利”以鼓舞士气。

  商量的意见分别向住院的厂长、书记做了汇报之后就开始启动了,我作为厂办秘书受委托在其中积极协调并奔波。

  记得当时各个单位的现金流都比较紧张,有些瓷厂拖欠了我们厂生产的贴花纸的货款,我们考虑采取以货易货的方法收回货款,同时也便于职工搞福利。

  例如四特酒厂用的是景德镇市乡镇企业局下属瓷厂生产的瓷瓶,瓷瓶上的商标是我们厂印制的。经过协商,四特酒厂用四特酒抵瓷瓶款,其中经瓷厂同意又把部份酒直接给我们厂抵花纸款,我们把这个酒发给职工作为年终福利。有的职工舍不得喝把这个酒保存在家里很多年,前两年我曾喝到,味道真的不错。

  由生产经营科与有的瓷厂联系把瓷器如餐具、茶具、咖啡具抵做了所欠的陶瓷装饰金水、花纸款后,厂办分发给各车间、科室发给了职工。

  经劳工科协调,用劳保基金为每位职工添置了一件棉衣、一双皮棉鞋。皮鞋看样的时候我去了上海厂家,记得是为上海皮鞋二厂“远足”牌皮鞋代加工的企业,质量不错。

  这次去上海,经张俊声副厂长介绍,我与上海冷气机厂的工程师张谓臣同志建立了联系,成了朋友。经他帮忙联系,我们以瓷器抵款在上海的糖果厂给每位职工买了十斤糖果过年。

  当年猪肉还是要计划的,我们通过关系在浙江的衢州食品公司采购了大量的猪肉,给每个职工发了一个猪腿过年。厂里开了两个车去衢州运猪肉,是我和同事老郑(他是衢州人,时间长了名字忘记了)去办理的。

  当年计划体制下物资匮乏的情况下,这十件福利一一到位主要是厂里的经济效益起了最大的作用,但事情还要有人去动脑筋,想办法去做。这里我要感谢当时的厂办主任冯林英同志,她对我充分信任,支持并放手让我去做。

  1983年下半年,我还在厂企整办工作的时候,企业也开始后备干部的推荐工作。这样一个时间段我们那一批年轻干部都面临着一个重要的问题,绝大多数都是知青出身,读书的时候赶上了“〞,参加工作时上山下乡了,工农兵学员我们没被推荐,现在要作为后备干部提拔就面临缺一个文凭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个问题,应该说国家对此还是很重视,厂里来了两个党校的党政干部专修科的脱产学习推荐指标。接到通知后,包括我、艾海泉、冯林英等在内有8个自认为愿意学习的人报名了。

  厂党委接到报名之后,经讨论定了党办秘书和宣传科副科长作为推荐对像。我和艾海泉、冯林英都落选了,心里是有一点失落感。

  然而地球是圆的,世界是公平的,在党校那个班没去成之后没多久,国家开设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江西省第1批开考的专业就有马列主义基础理论,其课程与党政干部专修科是一致的。我和艾海泉等同事报名参加自学考试,于是工作之余自学就成了我们的重要任务。1984年第1次考试开考4门,我们顺利的通过了,厂部也兑现了相应的鼓励政策即报销报名费。消息传出,厂里大概有近十几个年轻人都纷纷报名参加自学考试。到1986年,我们都成为了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第1批毕业生。毕业典礼是在南昌举行的,主考学校是江西师范大学,所以我又算是江西师大的大专毕业生。

  正是有了这个大专文凭,当年年底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举办全国企事业法律顾问培训班,前提条件就是要有大专以上学历,我因符合这个条件就很荣幸的被推荐上,按出差待遇来北京学习了半年,受益多多。

  1984年过完年很快就到了4月份,有一天我上班因故晚到了几分钟,到了厂里才知道会议室正在开干部大会,会议上已经宣布了我回保卫科任副科长。

  那年代讲的是“干部是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何况我这是迟来的提拔。第二天上午,我办完了厂办的工作移交,下午就在秦副书记的带领下去保卫科上班,然后他把前面的副科长领去新科室上班,当时也没有什么工作可以交接,我与老同事彭伍发同志重逢后十分高兴,认真商量了下一步工作。

  到了下午下班的时候,我按照这几年的习惯坐着厂车回家了。彭伍发同志发现配置给科里的自行车不见了,一找发现锁在了行政办公楼下,他就把自行车扛了回来锁进办公室。过了一会儿,值班室的同志告诉彭,前任副科长踢开了办公室的门把自行车骑走了。第二天,我上班知道了这个事就向分管领导秦副书记反映,这个事怎么办?秦说等几个领导为这个事碰个头再定。

  下午下班的时候,在厂车上碰到了看到了熊厂长,他告诉我,明天上午领导会碰头解决这样的一个问题。第2天实际是第3天的下午,秦副书记把我叫到了党委书记办公室,厂长书记都在。他们说,这个集体谈话本来是在我去保卫科之前要谈的,但因为工作忙今天补谈。我才知道这一次我回保卫科任职的原因是市里最近来检查保卫工作不滿意,而对厂里提出了批评,厂党委决定“换将”。

  瓷用化工厂由于生产的需要,每年使用的黄金超过一吨以上,酒精超过400吨以上,生产的产品质量和供应直接关系到江西省陶瓷工业公司所属厂家的生产水平,是市公安局的保卫工作重点企业。虽然企业体制改革,中层干部的任免已经由企业全权负责了,但保卫科长仍然需要向市公安局报备。

  听了领导们的交底之后,我感觉到有一点压力了。我没有提自行车的问题,而是提了一个组建护厂队加强巡逻警卫的建议。我提这个建议是有依据的,当时各地的重点企业开始组建经济警察,如昌河飞机制造厂还成立了公安分局,但我知道地方企业组建经济警察很难,但可以参照有的地方的先进经验成立护厂队。

  领导们听了我的回答后答应开厂务会时研究组建护厂队问题的同时还给了我两颗糖吃: 一是保卫科的自行车可以再买一辆新的向财务科报销;二是考虑到我住在市里而保卫工作又需要夜间来厂里巡查,刮风下雨天不便而授予我夜间可以与厂办联系使用小车的权利。

  企业的工作就是这样,领导重视了就好办。几天后,我分别去了景德镇市公安局和珠山区公安分局“拜了码头”,与有关科室建立了联系。护厂队很快建立起来了,保卫科也增加了一位新的同事杨玖林担任外勤。正常的值班、夜间巡查和原来已安装好的重点部位的防盗报警设施相结合,工作很快恢复了正常。市公安局在我们科原有一支54式手枪的基础上,又增配了一支64式手枪归我使用。我经常夜晚来厂里巡查,让厂办司机加班使用小车也有不便之处,厂领导了解到这一实际情况,又批准给我们科购买了长江750警用三轮摩托车。

  辛勤的劳动亦有回报,1995、1996两年企业平安无大事,而评为了全市的治安保卫工作先进单位和江西省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先进单位。

  人的一生有的时候看上去顺风顺水,其实水底下波涛翻滚。企业做保卫工作是得罪人的工作,得罪的人当面不吵,背后使诈却是防不胜防的。我这两年工作有了成绩,为企业挣得了荣誉但是要转正科长时也因被人举报了两次而搁置。

  第一次是公安机关来了几位同志交流工作,到了中午就按例在食堂请他们用个便餐,凑巧我爱人因其他的事情来厂里找我,赶上中饭我就叫她一起吃了。这个事我是有不妥,但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遗憾的是中午吃完饭,下午就有人举报到厂领导那去了。秦绍县副书记兼任纪委书记,就找了我谈话,批评了我并按当时餐费平摊支付了人民币8元。

  第二次是厂里使用酒精量较大,酒精极易燃,加上颜料车间烧制颜料使用的柴油和车队车辆使用的汽油量也较大,储存就十分要注意安全。因此我建议厂里设立一个专门的易燃品库来存放酒精和汽油柴油,得到了厂领导的同意。

  基建科为此请人做了设计图纸,但是报到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审批时没通过。基建科就找我商量问原因,我就去了市安委办公室见到了外号“胡胖子”的胡金生主任,才知道是防火设计与一般的基建设计有着不同的特殊要求。好在我与“胡胖子”是多年的熟人,于是邀请他来厂里指导基建科的同志修改设计图。

  那时候由于用电紧张的原因,机关是星期天休息,而企业是轮休,瓷用化工厂是每周三休息。经商定胡胖子就利用星期天休息时义务来我厂基建科指导修改图纸。那天他忙了一天不仅没要酬劳,连晚饭都不肯吃就要离去。在厂后门出厂区走过基建工地时,看见民工正在用板车把断了的预制块当建筑垃圾拖走。胡主任说:“当垃圾丢了可惜,可不可以给我用于家里院子里搭花台?”基建科的徐志忠科长和工程师李长松在场连忙说好,于是安排民工第二天帮忙送两块断预制块到了胡家。当时我并不在场,第二天听李长松同志说了这件事。

  几天后,易燃品仓库图纸经安委批下来了,顺利开工,一个月后竣工并交付使用。竣工验收那天,我来不及高兴就被找到了厂纪委。这一次谈话的人是市纪委的两位同志。原来有人举报了胡金生主任和我,说我们是利用易燃品库仓库设计的名义行贿受贿了。我告诉市纪委的同志,我欠胡胖子人情但这个行贿受贿的事绝对不存在。我们厂财务制度是很严格的,厂保卫科要用钱需要经厂领导批准找财务科支出,你们可以到财务科查一查是不是有相关的开支。要说送东西,我知道基建科送了两块断了的预制块给“胡胖子”,那也够不上行贿受贿。市纪委的同志了解清楚情况后,这个事虽说是不了了之了但给我和基建科徐、李俩同事特别是“胡胖子”在小范围内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而我们又不可能见人就去解释,但清者自清,浊者自浊。

  这次我为企业的事情欠下了“胡胖子”的这个人情一直没机会还,他也没给我再提过这件事。前几年,我见到了他的孙子结伴来北京旅游,就请小孩子及伙伴吃了个顿饭,才算是从心里还了“胡胖子”的这个人情债。

  应该说我在瓷用化工厂工作是尽心尽力的,但我也得了这个厂的恩惠,其中最重要的就是1987年上半年的脱产学习。当时厂里送我去参加这个学习是花了本钱的,不仅是我脱产学习按出差计算补贴,而且学费就要1000元,在上个世纪80年代1000元是一个很高的价格。

  当时熊汉中厂长已经调离,新来的厂长是原陶瓷机械厂厂长许光挺同志。党委会上作出这个决定是考虑这个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举办的《企事业法律顾问培训班》对企业来讲的确需要,而且按当时国家经委文件,企业也需要培养自己的法律顾问人员。

  由于开班开课的通知被收发延误,2月底开课而我到3月20日才接到通知。3月23号我从景德镇出发,25号赶到北京后知道了已经开课近一个月了。这个班的地点放在了北京市丰台区的七里庄路甲15号也就是原来的装甲兵招待所。这个班是个大班,有500多人,江西省有20几人,其中景德镇市来了5个人(来自电力、林业、602所,工业系统仅我一人)。4个人一个房间,我来的晚,没有与江西老乡在一起,而是与三位来自四川达县地区的同学(时间长了,只记得卢元的名字,老刘、老赵就不记得名字了)住在一个房间。

  北京学习的优点之一就是师资力量特别强,给我们上课的老师多数是我需要仰视的大家,如江平、谢怀栻、罗豪才……等等。每一堂课都有“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的感觉。我很感谢我同寝室的三位四川同学,他们把笔记借给我阅读,让我迅速补上了前面漏的课程。五一节期间,借丰台区三中教室进行考试,我成绩还出人意料的优秀,排在全班前几名,也算是对我刻苦学习的回报。

  在这期间,景德镇市的有关领导对我也很关心,如时任省陶瓷公司党委副书记、景德镇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马宁同志出国途经北京时通知我到招待所谈话,了解我的学习情况。

  转眼到了7月中旬,培训班就接近尾声,这期间还有一个《全国律师函授中心》组织的考试。我是在1986年自学考试拿到大专文凭之后还想继续学习,这时法律专业的自学考试尚未开考,看到了中央广播电台与中央党校等单位联合主办的律师函授招生的消息,我就报名了,也一直跟着学习。我在北京参加了他们的毕业考试,顺利过关后才知道这个函授中心的文凭是不受承认的。还好后来自学考试也开考了法律的本科,我又断断续续的参加考试取得了法律本科文凭,此也是后话。

  培训班结业了,回到了单位,职务也由副科长转正了。然而不久工作又发生了变动,国家对工业企业管理水平要进行升级验收,于是厂里又成立了一个企业管理科,应对升级验收之外日常还负责企业各部门的业绩考核。我又转任了企业管理科科长,其中主持编写企业管理标准和企业工作标准的工作由于之前有企业整顿的成果摆在那里,所以不太难。忙里偷闲,我在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1988年的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周三休息日就去景德镇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实习。

  1989年初,厂里的管理升级取得了国家二级企业的融合这一点,我的律师资格考试也顺利过关。双喜临门给我带来了一个选择就是留在企业工作做兼职律师还是调进司法局当专职律师?

  当全国律师资格考试成绩出来后,景德镇市司法局分管律师的副局长兼第一律师事务所主任潘华柱和副主任李维俊老师对我伸出了欢迎的橄榄枝。为此,潘副局长先与时任市司法局局长赵玉亭汇报了我的情况,得到了赵的同意。此时的政策,中型国企的正科长对应机关干部的副科级,需要经市委组织部办理调动。潘副局长在与组织部联系时有了麻烦,原来我已被列入拟提拔为某瓷厂副职的名单里,正在考察中。潘把情况告诉了李老师和我,李又去摸了一下情况,了解到是省陶瓷公司向组织部报请的准备安排我去的那个企业,是我们所魏尚忠老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单位,经济情况不好,债务纠纷很多。潘、李皆认为我将在律师行业的发展肯定比在企业前景更广。他们的鼓励促使我下了决心,既然爱上法律工作,那就应该做专业的,甘蔗没有两头甜。

  对此,李老师给我做了个主意,走人事局走普通干部调动的程序进来再说。他亲自去找人事局领导,办好了市人事局给省陶瓷公司的调令,我亦同时向厂领导报告调动的事情,得到了厂领导的支持。再经过省公司和市人事局、市司法局转介绍信,我从工作了8年的瓷用化工厂转身为景德镇市第一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开始我的律师生涯。

  看到视频里当年辉煌的企业已经倒闭了是有点伤感。然而情况是复杂的,上世纪90年代的“国退民进”的人的因素较多,并不完全是按经济规律办事,其是与非可能要等下一代人才能作出评判。

  学者型律师,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兼职教授,中国建设管理与房地产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行政法专业委员会顾问。出版专著三十余本,发表论文百余篇。2010年获《时代周报》时代人物,《中国律师》杂志年度新闻人物。2011年获《中国新闻周刊》“影响中国年度人物”;《南方人物周刊》“50名中国年度魅力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