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现在的手机越来越贵,动不动就五千多元,还生怕买到假货和翻新机。河南省新郑市的薛先生就遇到了这种状况,他最近买了一台价值6500的手机,但拿回家发现这部手机卖给自己的前几天就现已激活了,仍是一台展现机,一同看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
薛先生说自己在这家专卖店花6500元买了一部最新款的手机,原本买新手机高高兴兴的,可是当他检查激活日期的时分发现这部手机卖之前就现已激活了,很明显是被人用过的,并且手机盒反面有一行小的英文,大致意思是展现机不能出售,就连有必要要有的三包卡也不见了踪迹。薛先生感觉自己被骗了想要退款,可是被回绝了,被商家回绝退款后薛先生很愤慨,他想到通过媒体来协助自己。
在这家专卖店记者见到了店里的担任人,薛先生说假如其时卖手机的店员奉告自己这是演示机,他说什么也不会去买,可是没有人向他阐明。担任人和记者说由于演示机和一般的手机没有一点差异,并且这是手机公司给经销商演示的,他们也可以再一次进行挑选不演示进行出售,并且在价格上也给薛先生优惠了。
薛先生和手机店担任人在演示机和正品机的差异问题上产生了争论,薛先生以为演示机没有三包卡,并且写的是演示机自己就不想买,担任人则表明无论是演示机仍是正品机都是相同的,配件也一模相同,至于三包卡他说这是可以用其他东西替代的,因没有差异所以他们可以不奉告顾客这是展现机。
随后记者联系了工商所,工商所的工作人员问手机店担任人,在出售手机的过程中有没有向顾客阐明这是展现机,假如没有就存在诈骗行为,该退货退货。本以为工作到这儿就可以顺畅处理了,可是没有想到手机店的担任人却说薛先生现已打开了手机,产品价值就有丢失了,依照全额退款是不可能的。
工商所的工作人员见手机店担任人不愿退款,就对他说:“你拿着营业执照和身份证复印件,下午来一趟城郊工商所,薛先生也来,这个作为案子立案查询。”后来通过工商所的处理,手机店全额退还给了薛先生6500元。
网友对此表明:“这手机店担任人也是傻,工商所的人都给出处理的办法了还不听,被查了吧”“展现机怎会是和正品机相同,就算没用过也仍是没有三包证明,6000多的手机不能大意。”小编以为,就算是展现机和正品机没有差异,可是商家有义务奉告顾客这是展现机,假如没有便是消费诈骗行为。对此你怎么看?